邯郸三恶童杀害同学的案件,在严重挑战整个社会的良心和安全感。
看过、写过那么多未成年犯罪的文章,都没有这次令人发指,简直人神共愤。
最新进展,尸检已完成。
解剖时,小光的父亲全程在场。
这个曾经每个暑假都带着儿子去看海的父亲,现在只能站在解剖台前,看着儿子被一刀一刀地肢解,承受着剜心削骨的痛苦。
从头到尾,整整4个小时,他咬着牙看完。
他说:“我不甘心,我要弄清楚,我这么好的孩子,是怎么死的。”
他说:“爸爸没有害怕,只有心疼和愤怒。”
他说:“乖孩子,等爸爸给你报仇血恨!”
随行律师说,小光头部血肿,脸上有几十道刀伤和钝物的伤口,颈部大约有七道,腰部有七八道,多处肝脏都有出血口。
“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翻出来了,非常的恐怖,非常惨无人道,他们是不置孩子于死地绝不停手的状态。”
没有人能平静地看完这两句描述,但那3个罪魁祸首却可以在杀人和埋葬尸体后,若无其事地该吃吃,该喝喝,甚至淡定地继续上学,在警察面前串供。
在最新的案件报告中,披露了一条重大信息:
“为掩埋尸体,这三人是分了两次在大棚里进行挖掘,第一天挖了一次,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。”
这说明,这不是激情杀人,也不是霸凌过程中的过失杀人。
而是一场主观恶意极大、有组织、有预谋的犯罪,更不能排除是在知道未成年人不会死刑的基础上进行的犯罪。
否则,被捕后如何能如此坦然地躺着睡觉?
他们根本不害怕法律,不尊重生命,没有任何罪恶感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越来越多意想不到的信息被曝光。
01
学霸
昨天下午@新京报 报道,小光的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拿出了受害者和3名犯罪嫌疑人在校期间的荣誉照片、活动照片和学生资料。
他说:
“在这3名犯罪嫌疑人中,马某在班里排名十几名,成绩比较好,能做出这样恶毒的事情,完全出乎意料。”
说实话,这可能也是很多人没想到的。
说到霸凌者,头脑立刻勾勒出来的是成绩差,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形象。
即使在影视剧中,也很少有霸凌者以学霸的形象出现。
人们似乎天生对成绩好的孩子有一层“美好滤镜”,认为他们不会做坏事。
而这一次,犯罪的是获得过学校荣誉的优等生。
这至少是在告诫大家,成绩和品德不能等同。
有人的地方,就有江湖,就会有风暴。
面对校园问题,家长和学校应该学会对优等生“祛魅”。
成绩只能代表学习能力,而不代表一个人的全部。
特别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与班上的优等生发生矛盾,不要妄自菲薄,认为就是自己孩子的过错让孩子蒙冤。
02
天生坏种?
在这件案子里,3恶童分工明确,相互配合地劫财、杀人、毁容、埋尸,在警察面前撒谎、串供、分散调查注意力...这一系列处变不惊的行为,让人后脊发凉。
很多人说他们天生就是坏种。
说他们是恶魔,是人渣,是禽兽,我同意,但说这种恶是天生的,是从胎儿中带出来的,我持保留的态度。
有这样一个数据,在社交平台上被默认有“犯罪基因”是“天生坏种”和“杀人犯”的超雄综合征,发病率为1/1500至1/3000。
最具代表性的,一个是“贾沛然”,知乎故事中一个奸杀4岁女孩,试图用杀虫剂杀死继母的15岁男孩。
另一个是在韩国综艺节目《我金子般的孩子》中,一个身材高大、有着严重暴力倾向、对母亲拳打脚踢的14岁男孩。
这两个,前者不知道是真是假。
而后者只会向母亲和外婆发泄情绪,在父亲面前非常乖巧老实,以一种几乎讨好的态度扮演一个天真可爱的好儿子。
后来,原因被曝光了,男孩不是超雄。
他之所以变成这样,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从小就多次被她的母亲(男孩外婆)打得浑身是血跑出家门,事后却没有得到任何沟通和安慰。
她不希望儿子像自己一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,所以她极度溺爱男孩,再加上男孩是单亲家庭,被父亲抛弃,这使得男孩陷入了极端的被抛弃焦虑,表现出的就是暴戾的性格。
人生下来,纯粹的善与纯粹的恶,都是小概率事件,大多数人都在中间。
我一直认为基因只适用于极少一部分,环境才是最大的影响因素,其次是教育。
说到这两件事,只是觉得真正的“天生坏种”、“反社会人格”的存在很少。
而邯郸这个案子,一下子集齐了三个,还是同学,可能性更低。
所以我认为,他们的邪恶,不是天生的,也不是出自无法选择和不可控的基因。
犯罪事实就在这里,三个人合伙,有预谋的犯罪,精心设计了一场死局,实施虐杀,还想欺瞒逃避法律制裁。
小时候看电视会判断谁是好人,谁是坏人,3岁的孩子都有基本的对错观念。
但这三个畜生,没有一人在行凶过程中停手。
说他们“天生坏种”,更像是一种借口,为他们“选择恶,成为恶”而开脱。
就我个人而言,我更倾向他们是知法犯法、知恶作恶,所以对于这三个人渣,虽然知道他们不会死刑,但希望能顶格严惩。
他们活该。
03
家庭背景
受害者小光,父母离婚,父亲长年在外打工,平时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。
为什么会是他遭难?
书中写道:“被虐儿童身上的气质,似乎是一种烙印,会吸引‘捕食者’。”
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的双重身份,似乎使小光成为被霸凌的最佳对象。
由于父母不在,而绝大多数老人在照顾孩子的时候,只要吃饱穿暖就行了,学习、游戏、社交这些他们都不管,也不会管。
没有父母依靠,而且小光本身就是一个听话、聪明、懂事、孝顺的孩子,那3个小恶魔自然闻着味就来了。
这一点很重要,那就是:霸凌者会权衡霸凌人的成本。
在动物世界里,野兽总是围攻落单的猎物,校园生活也是如此,弱肉强食。
城市里的欺负农村来的,有钱有势的欺负贫穷弱势的,长得好看的欺负他们觉得长得丑的,身体强壮的欺负瘦弱内向的……
许多学者还表示,在农村学校,家庭贫困、有智力障碍或身体残疾、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很容易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。
比如海南临高13岁女孩被霸凌,鼓膜穿孔,眼睛出现不可逆地损伤。她父亲残疾,母亲聋哑。
记得记者采访时,同学们说:“下课上厕所的时候,小光被他们关在劳动小屋里,等他们上完厕所再放出来”,父亲说“小光多次说不想上学”,可想而知:
这三个小恶魔对小光的霸凌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了,是认准小光不会告状或确信他即使说了也没用,才会一步一步地下死手。
小光当然不想上学。
对他来说,上学路上的每一步,都像是在走向坟墓。
04
案件远未结束,全国各地都在关注。
不仅想为小光讨一个公道的我们,就像网上刷屏一样,全国各地的霸凌者也都在等待这三个人的结果。
若轻判,悲剧很快就会重演。
今天是小光,明天是谁的孩子?
今天在邯郸,明天会在哪里?
保护未成年人,首先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,而不是“保护”小恶魔无代价行凶。
在修订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时,一些专家建议针对极端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,引入“恶意年龄补足原则”:
也就是说,对于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,如果主观恶意较大,这种“恶意”可以把自然年龄差的部分补上,作为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。
有句话说得好:
“每个圣人都有过去,每个罪人都有未来。法律应该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,但不是每个人都值得拥有这个机会。”
邯郸这三个畜生,不配有教育、重新做人的机会。
退一万步说,如果他们受到的惩罚不够,那么我支持李教授的观点:让那些生而不教书的父母肉疼,白话说,就是“连坐”。:
“三个家庭的六个成年人,是如何抚养了十多年,却养出毫无一丁点人性的儿子?他们没有安装任何‘制动装置’就放入社会之中,这有多么可怕?
既然未成年人不能承担全部刑事责任,具有监护责任能力的家长是否应当分担法律责任?
例如,根据法律法规,父母以相同的刑期为年限,在此期间,每笔收入应扣除相应的百分比作为对受害家庭的赔偿。”
好在有个好消息,代理小光案的律师是臧梵清。
你们可能不熟悉这个名字,但当提到他的战绩,你一定知道。
他是负责昆山龙哥反杀案的律师,也是电影《第二十条》中的原型。
当年的判决结果,直接推动了刑法向前进步20年,还提倡了正当防卫的必要性。
只可惜按照现代司法,三个恶魔死刑非常渺茫。
但是,一次次校园霸凌,一次次恶意杀人,未成年真的应该成为恶魔逍遥法外的护身符吗?
在这个案例里,年龄真的要成为量刑的参考吗?
法,不能向不法让步。
如果没有先例,那就开创先例。
希望这一次,我们能等到一个以事实为基础,以法律为标准的好结果。
我们能做的,就是不要沉默。
要让无数的小光,和为小光讨要正义的人知道,在他们征战的路上,有观众,有掌声,有呐喊。
善良不会独舞。